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6-03-09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下载文件:暂时没有下载文件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文号为工信部联节〔2026〕13号,成文于2026年1月14日,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国“双碳”目标稳步落地。
《指导意见》立足我国工业发展实际,坚持系统观念,明确了零碳工厂的核心定义——并非绝对的“零”二氧化碳排放,而是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允许下,通过系统减排措施实现应减尽减、持续改进,保持工厂二氧化碳排放最低水平。同时,文件明确了零碳工厂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分阶段目标: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等重点行业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初步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20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传统高载能产业,探索传统行业低碳发展新路径。
在具体实施路径上,《指导意见》聚焦“科学算碳、源头减碳、过程脱碳、协同降碳、智能控碳、碳抵销和信息披露”七大核心方向,为企业提供清晰可落地的建设指引。其中,“科学算碳”作为基础,明确已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企业采用碳市场相关技术规范,其他企业采用GB/T 32150、GB/T 32151或其他国际通用温室气体核算标准;“源头减碳”重点推进用能结构绿色转型,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强化清洁低碳氢应用;“过程脱碳”聚焦生产过程优化,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智能控碳”则强调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实现能耗与碳排放的精准计量、精细管控。
为保障零碳工厂建设有序推进,《指导意见》从三方面提出明确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多部门协作,鼓励政府、企业、市场多主体协同创新,运用多种政策手段支持零碳工厂建设;二是完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零碳工厂通用要求、分行业建设指南与评价导则,建立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三是推广节能降碳综合服务,鼓励开展技术推广、供需对接等公共服务,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健全绿色低碳转型市场化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指导意见》的落地,2026年零碳工厂申报窗口期已正式开启,最高可获得200万元国家补贴,省级层面还将追加补贴支持,同时金融机构将提供低利率绿色信贷,进一步降低企业建设成本。据行业实践案例显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年能耗超5000吨标煤、能源数据完整、无重大环保处罚、信用良好且愿意投入节能改造资金),通过专业指导可在3-8个月内完成申报并获得补贴,实现降碳与收益双赢。
作为深耕浙江节能环保领域的专业机构,浙江国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积极响应五部门政策号召,依托自身在节能评估、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碳足迹核算、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搭建等方面的丰富经验和技术优势,为工业企业提供零碳工厂建设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从前期的碳盘查、节能潜力诊断,到中期的改造方案设计、申报材料准备,再到后期的认证对接、持续优化,公司将全程助力企业高效推进零碳工厂建设,确保企业符合政策要求、顺利申报补贴,同时帮助企业降低能耗、减少排放、提升综合竞争力,规避碳合规风险。
未来,浙江国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及地方零碳工厂相关政策动态,密切跟踪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深入挖掘企业节能降碳潜力,以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助力更多工业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我国“双碳”目标实现和工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